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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建筑工程学院召开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专题会议
发稿:李蓉 审核:丁翔 发布日期:2014-01-09
         为适应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建筑工程学院于1月8日中午12:30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了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专题会议。会议由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丁翔主持,院长方从严和全体教师参与了会议。

    会上,丁书记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重点围绕规定中适用的对象、处分的种类、违法违纪行为及适用的处分等内容进行,并针对学院实际,就文件中关于监督对象、处分种类、处分标准、处分程序等相关的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解读,组织与会教师就在教育教学与社会生活中身为教师应该遵守的职业操守与社会公德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加深了大家对规定的理解。

    学习结束后,丁书记向全体教师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从学院发展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该规定作为加强学院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二是每个教职工都要认真学习该规定,对规定了解熟知,并结合自身实际深刻反思,认真撰写心得体会,真正提高自己的纪律意识和法制理念;三是要严格依照此规定抓好学院工作,今后任何职工违反了相关纪律,要依照此规定处理,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此次学习旨在让全体教职工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领会规定精神,真正做到学以修身、学以致用,把规定精神贯彻到生活和工作中去。所有老师也表示今后一定会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文件为行动要义,时刻约束自己的言行,为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和谐发展做出努力。(建筑工程学院 供稿)

图为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