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安徽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申报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申报2016年第一季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初期间因病住院的学生。
2、申报材料:已经芜湖市镜湖区医保中心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学生,请携带医保中心出具的医疗费用分割单(加盖医保中心公章)、医保定点医院出院结账单等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
3、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4、受理地点:南北校区卫生科。
注:已经提交过申请的同学无需再办理申请。
特此通知。
建筑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