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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寒假前后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稿:李蓉 审核:方从严 发布日期:2016-01-20

各位老师、同学: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寒假前后主要工作安排和春节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月22日:期末考试结束。

    1月23日:学生宿舍楼封门、学生食堂停伙。

    1月25日:保卫处、教务处、总务处、实训中心组织全校安全、实验实训设备等大检查。

    1月25日:教务处组织全校说专业、说课比赛。

    1月26日:教务处组织全校教学档案抽查。

    1月27日:教工餐厅停伙(当日午餐正常供应)。

    1月27日:寒假开始。

    2月27日:学生宿舍楼开门,学生食堂开伙。

    2月28日:学生报到。

    2月28日:上午9:00在南校区二食堂三楼礼堂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

    2月29日:正式上课。

    为切实做好寒假前后各项工作,确保下学期顺利开学,学院要求:

    一、精准细致做好关心师生工作。各行政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关心师生工作,特别是摸清困难师生数量和需求,精准细致开展救助帮扶、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妥善安排好留校师生特别是少数民族留校学生节假日期间的学习生活;利用寒假抓紧对教室、学生宿舍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做好春节期间“双联系”工作。

    二、丰富师生假期精神文化生活。各行政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紧密结合实际,贴近师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师生在假期返乡期间积极开展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文明旅游宣传、社区志愿服务等主题鲜明、贴近群众的假期活动,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

    三、持续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各行政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教育工作特点,加强重点场所区域排查、加强重点领域检查、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加强防灾避灾工作、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安全教育。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组织防火防盗安全自查,保卫处要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好安全检查和假期值班,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校领导,并妥善处理。

    四、坚持务实节俭绿色文明过节。各行政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有关规定,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五、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行政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芜湖市政府“三十一条”,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

    六、切实加强假期值守应急工作。各行政部门和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脱岗、离岗和非正式人员参与值班等现象。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服从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外出须履行请假手续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一六年一月十八日